昆明讨债公司:一笔账龄24年的欠款是如何收账成功的

昆明讨债公司:一笔账龄24年的欠款是如何收账成功的

昆明讨债公司
     一笔欠款,历时二十四年 ;当年合同执行人离开中钢超过二十年之久 ;曾在十多年前被作为坏账核销 ……这样的欠款他们竟然追索成功,获偿5800万元现款。是什么样的团队这么拼?这么有难度的欠款又是如何清收的?
债务形成的背景景
    1993年,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后来A公司丧失了支付剩余货款的能力,从当年8月1日开始对中钢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形成拖欠货款本金超2000万元的债务。为了保护债权、追索欠款,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三份还款协议,但对方没有偿还过一分钱。后来,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改制成了中钢贸易有限公司,在2002年清产核资工作中,由于此笔债权符合核销条件,在履行报批程序后被作为坏账于当年核销。
    中钢资产负责中钢集团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工作,从中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进一步清理和清收,通过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尽可能收回资金或残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1年8月,中钢资产很偶然地获知,2008年A公司被改制并入B公司,B公司被当地政府注入大量优质资产,具备了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

漫长而周折的追索之路 将追收工作的方式转向法律诉讼
    在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之后,中钢资产于2011年8月底开始前往B公司主张债权、催要欠款。在经过一年半的努力、确认协商和正常催要手段无法收回欠款的情况下,随即建议将追收工作的方式转向法律诉讼。随后,中钢贸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指定律师与中钢资产承办人共同担任中钢贸易的诉讼代理人。

破解难题,提起诉讼
    准备起诉阶段面临着法律障碍:自债权产生至向法院起诉时,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跨度里,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证据,且已经远远超出两年内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保护期。为了寻求突破障碍的解决办法中钢资产承办人携全部债权资料先后联系、走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与有经验的专职律师共同分析论证、征询建议,最终破解了诉讼时效衔接难题。
    原来,在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与对方签订的三份还款协议中,没有约定债务的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因此,本案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关于没有约定偿还期限债务的时效规定。2013年3月,中钢资产经办人及代理律师代表中钢贸易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和B公司,要求偿还债务本金加利息合计人民币5100万元。

查封对方土地,为清偿提供保障
    2013年9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B公司向中钢贸易偿还全部债务。中钢资产立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对B公司的资产做过全面调查,实地进行了摸底,选择了商业价值最高、权属最清晰的一块土地的地块。2014年7月底,北京一中院查封了B公司该土地的使用权,这次查封行动为全部债务的偿还建立了可靠的保障。
终审判决后的较量
    为了阻挠、拖延法院的执行进程,B公司在明知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成功希望的情况下,仍然穷尽了法律规定中的其他全部救济手段。为了封堵一切可能为B公司所用的逃债借口,中钢资产经办人和代理律师在四年的时间里、在三级法院共参加各类庭审和听证三十余次,共取得四份判决书、七份裁定书和一份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最终在十二个审理和听证程序中取得完胜对手的战绩。此后,B公司又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均被驳回。
    最终结案,中钢贸易获偿5840万元现款
    今年3月,中钢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法院转来B公司偿债款共计人民币5840万元现款。至此,中钢贸易起诉A公司和B公司追收欠款案圆满结案。在结案时,不仅收回全部本金,而且收回了24年累计形成的全部利息和罚息,偿债率达100%。中钢资产对债务人没有打折让利、没有以物抵债、也没有分期还款,而是全部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

|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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