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讨债法

“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1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2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3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1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2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3提供担保;4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1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2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3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4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 发布时间:2014.08.21    来源: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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